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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們接到信陽市平橋區洋河鎮居民席保良實名舉報稱,信陽市浉河區段清海、王玉霞夫妻以信陽景元生態茶園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景元生態茶園,法定代表人為王玉霞)的名義,向信陽市浉河區融發擔保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浉河區融發擔保投資,該公司與信陽市浉河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一個單位兩個牌子,現更名為信陽市浉河區融發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借款300多萬元,但段清海夫妻一直拖欠不還,后浉河區融發擔保投資將景元生態茶園告上法庭??墒窃诜ㄔ号袥Q后卻終結執行,而且夫妻二人都沒有納入失信名單,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席保良的舉報信寫到,其了解到當地法院判決后,就此事詢問浉河區工信局領導,領導讓他給該局主管此案的副局長曹陽聯系。今年3月28日,他聯系曹陽,曹陽告之“一會就去收他(段清海)的茶山”。但直到今年5月1日,段清海夫妻還在其茶山采茶賣茶,至今還在經營中。席保良在舉報信中還提到,段清海的一位熟人告訴他,“段清海還套有國家的錢,連法院沒進就裝進個人口袋了”。段清海夫妻現住在高檔小區,二人開的都是高檔車,其中段清海開的是奧迪Q7。
數百萬國有資產真的如席保良所說流失了嗎?這筆款現在在哪里?
為進一步了解事實真相,我們遂前往信陽一探究竟。
我們趕到浉河區工信局采訪該局副局長曹陽,后經電話聯系到曹陽:“我已于2020年調離工信局,但仍擔任信陽市浉河區融發擔保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辈荜栐陔娫捴斜硎?,舉報人席保良可能對此案不了解,有歪曲事實的情況。我們問歪曲的有哪些方面,曹陽表示,所有的一切在2020年年底2021年年初已經按照法律程序執行完畢。對此,我們問:“段清海夫妻貸浉河區融發擔保投資公司300多萬元,法院沒有執行,浉河區融發擔保投資公司也一分錢沒有要,段清海夫妻還在正常經營自己的企業。是什么原因導致這樣執行?”曹陽說:“浉河區融發擔保投資公司申請強制執行后,就把段清海夫妻列入黑名單了。你們可以去法院核實?!绷硗?,他們收回了段清海夫妻的茶山。我們提出當面查看一下收取段清海夫妻茶山的手續。
曹陽表示,他們所有的手續都合規合法,此案已由法院判決完畢,和她本人沒有任何關系。曹陽也同意讓我們隨時當面核實其收回茶山的相關手續資料。但我們隨后十多次電話聯系曹陽,其電話始終處于無人接聽狀態,也始終沒有見到曹陽本人。
另據了解,信陽市浉河區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4日下達了編號為(2020)豫1502執1429號的執行裁定書,執行裁定書部分內容如下:浉河區融發擔保投資與段清海、景元生態茶園追償權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1502民初4321號民事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根據上述生效法律文書的規定,景元生態茶園應于2018年10月31日前清償298875.29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清償3000000元,段清海對該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景元生態茶園、段清海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浉河區融發擔保投資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認為,經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被執行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九條之規定,裁定如下: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被執行人景元生態茶園、段清海負有繼續向申請執行人浉河區融發擔保投資履行債務的義務,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完畢的,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本院。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可向本院或其他由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恢復執行。申請執行人恢復申請執行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耐人尋味的是,根據以上的執行裁定書,未發現被執行人(景元生態茶園、段清海)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浉河區融發擔保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曹陽則聲稱他們已依法收回了段清海夫妻的茶山,而舉報人反映的段清海夫妻目前仍在正常經營他們的茶山,到底是誰在說謊?
浉河區融發擔保投資的300多萬元國有資產目前究竟去了哪里?